重庆康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2022-11-08
孙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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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政策,加强风险防控,明确康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受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及方量,以及环境风险水平,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康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该场地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接风险评估项目”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通过走访、询问、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调查场地历史沿革、周边企业情况、地块的初调报告等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结合现场的实际调查情况,制定监测方案,取样分析,实施场地风险评估的调查。于2022117编制完成《重庆康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现就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 项目简介

本次评估地块位于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转关口,占地面积约121315.5平方米(约182亩)。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获悉,1976年之前,地块为玉龙村农村集体用地,主要为农田、荒地以及零散居民住户。1976~1979年,綦江氮肥厂(即为硝铵厂)在地块西南部建设年产1万吨常压法生产工艺的硝酸铵生产装置,于1979年建成投入试生产;1979~2006年,硝铵厂的硝酸铵生产装置因消耗高,生产成本高,装置极少开车,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期间,1982年綦江氮肥厂更名为綦江化肥总厂,2003年綦江化肥总厂转制成立重庆华强化肥有限公司;2006~2008年,硝铵厂的硝酸铵生产装置进行技改,采用全新的全高压硝酸生产工艺、加压法中和硝铵工艺,硝酸年产能约5.2万吨,硝酸铵年产能提高到6.25万吨,于20088月完成技改投入试生产;期间,20086~200812月,重庆华强化肥有限公司成立下属公司重庆富施特复合肥有限公司(即为复合肥厂),在地块东北部建设,约年产20万吨复合肥,于200812月建成投产;2008~20165月,硝铵厂和复合肥厂正常生产,于20165月全部停产。根据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局《关于重庆华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搬迁原址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綦规函〔201489号),本地块用地性质规划包括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道路用地(S),其中包含部分(F03-1/01F03-2/01F7-1/01F08-1/01F08-2/01F09-1/01F03-1/01F09-4/01F09-5/01F09-2/01F13-1/01F13-2/01F14-1/01F14-2/01及周边道路。二类居住用地部分按照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方式开展调查工作,商业设施用地(B1)和道路用地(S)部分按照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上海伊世特科技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调查结论,重庆康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第一类用地区域复合肥厂锅炉房(HQ-S51-0.5m)样品镍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不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复合肥厂冷却水池(HQ-SW03HQFH-W2)地表水样品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氟化物、石油类、锌、砷,以及复合肥厂循环水池(HQ-SW010HQFH-W1)地表水样品化学需氧量、氨氮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同时总磷、总氮均超过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限值。

二、 监测情况及结果

详细调查第一阶段采集224个点位,送检土壤样品715个(不含平行样),监测因子包括pHGB36600-20181中所有项目,GB36600-20182中石油烃(C10-C40)、锑、钒、氰化物,锌、锰、铬、水溶性氟化物。第一类用地区域内检测数据存在如下特征:土壤样品关注的金属均有检出;土壤样品关注的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土壤样品关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部分有检出,但远低于筛选值。第二类用地区域检测数据:通过对土壤样品监测数据的对比筛选后发现:土壤样品关注的金属均有检出;土壤样品关注的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土壤样品关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无有检出。其中第一类用地区域9个点位pH、汞、砷、铅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第二类用地区域5个点位pH、砷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要求,第二次详细采样调查在地块内共新增95个土壤监测点位,土壤样品的监测因子包括pH、铅、砷、镍、砷。本次污染控制点样品采集过程中,实际钻探127个点位,实际共采集到土壤样品541个(其中加深样品5个),现场平行样品57个,所有土壤样品均送检。检测结果表明,边界点(第一批次):Z10-5Z4-5Z3-2的砷;Z6-8的砷;Z6-10的砷、铅;Z5-3的砷;Z4-3Z4-8Z5-1的铅、汞、砷;Z10-1pH、砷、铅;边界点(第二批次):所有点位样品均不超标。最终,实现了污染范围的兜底包边。

本次评估依据各超标土壤取样点不同深度的污染物浓度值和地表标高,采用无污染点位连接法,计算得出各因子在地层中的空间分布场。以满足地块规划用途的各采样点作为拐点,划定污染区域范围,根据现场土壤层厚度及各采样点的深度,采用兜底方案划定修复深度。污染面积共计5958平方米,污染方量8618立方米。

三、 公众参与

为了此风险评估报告更加完善,公示时间2022118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征求公众意见。

四、 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老师           邮箱:690722021@qq.com